1、全国均已取消人才中心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曾经,凡毕业生将自己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人才中心为存放满一年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是大学毕业生考入公务员队伍或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大学毕业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
3、但是,随着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组部、人社会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相关资料图)
4、存档期间也不再办理转正定级,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也不再作为必备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二、促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便民利民(五)取消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
7、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8、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9、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
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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