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泉州童龄纺贸易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杨幂诉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庭审系统第七网络法庭开庭审理。